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使用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有关事项的公告》(总局2010年第34号公告),没有QS标志的预包装食品,不得出厂销售。带有QS标志的产品说明此产品经过强制性的检验合格,准许进入市场销售。
同时根据2015年《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 》,SC(食品生产许可证)将在3年内替换食品中的QS(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部分QS或SC由于国家数据库同步的问题,不能发布食品,现在开放食品QS或SC手工提交入口。
提交条件:
1、商品发布时QS或SC填写提示报错,需要手工添加。
2、地方食药监网站已经有相关QS或SC数据,可供查询证明。
审核时间3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备注:一个qs或sc编码只要提交一次就好了,不要多次重复提交
手工提交入口:http://baike.taobao.com/create.htm?q=QS%20&tp=3&fr=ss&ac=18
对外通知 :https://meishi.bbs.taobao.com/detail.html?spm=a21pp.8204670.0.0.7ecc5b71PNAH5l&postId=4254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