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下规则调于2019年4月15日正式生效
本次调整内容如下:
1,新增《严重违规行为处理方式的规则与实施细则》
商家严重违规扣分累计达四十八分的,对商家做清退处理及查封账户,部分情形需向天猫国际支付全额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该保证金是指商家被天猫国际进行清退处理时,其店铺应缴纳的保证金金额)。
支付违约金所对应的情形及具体的支付标准是什么?
一)商家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应根据前述条款向天猫国际支付其店铺应缴纳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A、商家因出售假冒商品被单次直接扣48分的;
B、商家因提供虚假资质证明被单次直接扣48分的。
2,修订《出售假冒商品》规则,在原有的出售假冒商品规则中增加裸支付的处置措施
变更前 |
变更后 |
第三十六条 出售假冒商品:每次扣四十八分。出售假冒商品的,天猫国际删除会员所发布的假冒商品或信息。同时为了防止对公众造成不利影响,保护消费者权益,对涉嫌违反上述情形的商家,天猫国际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店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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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出售假冒商品:每次扣四十八分。出售假冒商品的,天猫国际删除会员所发布的假冒商品或信息。同时为了防止对公众造成不利影响,保护消费者权益,天猫国际将基于有限的技术手段采取临时性保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宝账户强制措施等,同时对涉嫌违反上述情形的商家,天猫国际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店铺监管。 |
(二)以下规则调于2019年4月16日正式生效。
本次调整内容如下:
1,在违背承诺规则中,增加“拒绝履行召回责任”的违规点
背景:为进一步响应国家政策完善跨境电商召回机制,根据商财法〔2018〕486号条文规定,特增加相关商品召回机制。
新增:拒绝履行召回责任:因商家提供的商品不合格或存在缺陷、涉及重大安全风险或发生重大质量安全问题,或因商品质量问题危及天猫国际名誉,或经天猫国际决定召回的,商家未履行召回义务,每次扣6分;情节严重者,平台有权清退商家。
2,新增天猫国际服务条款规则新政卖家保证条款
背景:为进一步规范天猫国际跨境电商企业的备案资质管理,根据商财法〔2018〕486号条文规定,跨境电商企业需委托一家境内办理工商登记的企业,由其在海关办理注册登记,承担如实申报责任,依法接受相关部门监管,并承担民事连带责任。
新增:
A,应委托一家在境内办理工商登记的企业,由其在海关办理注册登记,承担如实申报责任,依法接受相关部门监管,并承担民事连带责任。
B,
《天猫国际在营店铺资质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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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前 |
变更后 |
五、资质内容 |
五、资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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