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平台关于食品亮证及类目乱挂治理公告:
据2016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第27号令《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网络食品安全义务中的第十八条内容的相关规定: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其经营活动主页面显著位置公示其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在其网站首页的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① 请经营食品的商家先自查店铺的证照信息内容是否展示完整(企业营业执照+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具体操作方式如图:
前台自查亮证的位置:(店铺首页—鼠标移至店铺名称—下拉信息—点击“证照信息”—输入验证码—查看商家相关资质信息)
② 如店铺证照信息展示不完整,需由商家及时在商家后台进行相关资质的上传维护,具体操作方式如图:
商家后台进行资质上传和维护的位置:(商家后台首页—我的店铺—店铺管理—经营资质(下拉页面)—点击修改—上传资质电子版—提交审核—审核中—审核通过—前台显示相应的资质。)
注:上传资质照片需要注意的事项:
1、 请将电子版资质上传到正确的位置,所上传的资质与页面提示的资质名称必须一一对应;
2、 请确保上传的资质主体公司名称必须贵公司名称一致;
3、 请上传资质的正面图片,请勿将资质图片倒置或旋转。
4、 上传电子版资质图片必须加盖企业彩色公章,图片仅支持JPG、GIF、PNG格式,大小不超过1MB,文件名称不要使用标点符号及特殊字符
③商家在自查和上传资质的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创建咨询单咨询,创建路径为:我的店铺 — 商家咨询管理 — 全部咨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