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家应在接到拼多多平台通知后的7个工作日(T+7个工作日)内发起申诉并进行第一次举证,提交平台认可的情况说明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2)平台收到商家提交的证明文件后将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过后台申诉页面提示、站内信等方式告知商家。
3)平台经审查认为商家第一次举证不充分的,商家可以在3个工作日(T+10个工作日)内进行第二次举证。
4)经商家举证,平台审查后认为商家所提交的证据能够证明其实际发货的全部或部分订单与描述相符(即全部或部分申诉成功)的,将在确认上述事实后视情况逐步解除对店铺的全部或部分处理措施,但平台确认申诉成功以前已经采取的处理措施不撤销、不回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