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个护POP店铺考核标准   文/鱼摆摆   09-25 13:03

第一章 概述

为更好地提升商家整体服务品质和经营能力,不断提高消费者购物体验,与商家一起共筑电商新生态,制定本考核标准。

第二章 考核对象

京东开放平台上处于正常启用状态的且归属于京东个护采销部门管理的商家店铺。

第三章 考核周期

2020年10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为考核期(新入驻店铺享有免考核期:3个月,即新入驻店铺自开通店铺之日起3个整月后的下个月1号起进入考核期。举例,A店铺新开店时间为6月15日,则考核期从10月1日开始计算)

第四章 考核标准

每周京东个护采销部门将按照以下5个指标分别筛选出该指标对应的倒数TOP10的店铺。若在考核周期内商家店铺的以下任何一个指标位于倒数TOP10的次数累计达到4次及以上的,京东有权将其清退、终止合作,被清退商家,平台使用费不予退还。

具体筛选办法如下(筛选涉及的数据均以周为维度统计,计算):

1.咚咚满意度:筛选咚咚评价量>5条且咚咚满意度<80%的店铺,取倒数TOP10的店铺,此范围内商家记一次。

2.售后满意度:筛选售后服务单量>5单且售后满意度<90%的店铺,取倒数 TOP10的店铺,此范围内商家记一次。

3.差评率:筛选店铺差评数量>5条且差评率>0.73%的店铺,取倒数TOP10的店铺,此范围内商家记一次。

4.差评回复率:筛选店铺差评数>5条且差评回复率<80%的店铺,取倒数TOP10的店铺,此范围内商家记一次。

5.风向标排名率:筛选风向标<3%的店铺,取倒数TOP10的店铺,此范围内商家记一次。

第五章 附则

1.京东开放平台商家的行为,发生在本管理标准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标准。发生在本管理标准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标准。

2.京东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平台运营情况随时调整本考核标准并依法向商家公示。

3.商家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考核标准已有规定的,适用于本考核标准。本考核标准尚无规定的,京东有权酌情处理。但京东对商家的处理不免除商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商家在京东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京东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

4.本考核标准于2020年10月1日首次发布并生效。平台欢迎每位商家为我们提供建议,可邮件至pec-voice@jd.com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yubaibai360@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 标签:京东POP考核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