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庭的微商可靠吗(张庭微商帝国真相曝光)   公众号:市界   文/市界   11-27 11:40

“TST是传销吗?”

“你觉得传销能交21亿的税吗?你觉得传销能得到政府的表彰吗?”TST代理商、初心团队创始人晓丽告诉市界。

1月24日,2019年上海市青浦区委、区政府授予上海达尔威贸易有限公司(下称达尔威)“2018年度上海市青浦区百强优秀企业”称号,达尔威同时获得青浦区“2018年度纳税最高奖”。

大会当天,张庭夫妇对外公布称,达尔威2018年度纳税总额高达96亿元台币(约21亿元人民币)。

张庭、林瑞阳夫妇的“神迹”振奋了微商界,也震惊了舆论,网友疑惑,“微商真的这么赚钱吗?”“TST不是传销吗?”

张庭夫妇的商业版图

达尔威由著名演员张庭和丈夫林瑞阳创办, 主要经营以张庭名字命名的美妆品牌“TST”(庭秘密)及其相关电子商务营销。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达尔威注册于2013年6月6日,注册资本2.237亿元,属批发行业,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验范围涵盖化妆品、针纺织品、日用百货等;法定代表人为林吉荣(林瑞阳本名),林瑞阳同时担任达尔威董事、总经理,达尔威董事中还包括著名演员陶虹。

股权结构方面,达尔威包括7个法人股东,2个自然人股东,其中,“北京最陶然服装服饰有限公司”为陶虹100%控股的公司。

天眼查显示,达尔威对外投资公司达21家,涉及电商、广告、商务咨询、房地产开发、生活科技等领域,法定代表人均为林吉荣(林瑞阳)。

TST正式进入内地的电商和微商体系,是在2014年。当年7月,在深圳卫视一档综艺节目《年代秀》中,著名节目主持人李湘与张庭激变明星为何做企业,李湘称是要证明自己的实力,而张庭表示完全不同意李湘的观点——“我是做善事”。

张庭的“善事”越做越大,达尔威公司宣传片显示,截至2018年公司有453名员工,33个部门组织机构,旗下将近400个产品,全球100多个合作供应商,目前注册会员人数有676万,覆盖消费者产品使用人群5000万,创业成立公司1920家,TST线下门店75家。纳税额连年攀升,2016年5亿元,2017年13亿元,2018年20亿元。

TST全国总代理王维对市界表示,TST预计将在2019年9月赴港上市,其官网显示为“唯一家微商品牌,价值1000亿美金。”但市界在港交所网站的“申请版本,聆讯后资料集及相关资料”名单中并未发现该公司身影。

TST模式

那么多微商公司,为何张庭夫妇如此优秀?

据TST全国总代理王维介绍,TST模式与传统微商的代理模式不同,TST代理商不采取先购货再卖货的模式,其销售出去的产品由官网统一发货,在节省成本的同时减少了卖不出去的风险。而代理的薪资按照销售额进行返点。

按照总代理提供的薪资制度表,品牌代理商所在团队(直属上级)的业绩在什么范围,代理商就可以获得相对应比例的提成。

比如,本月小明所在团队的销售额达到3000元,小明就可以按照E级别,获得24%的个人销售提成。

这只是构成代理商收入的一部分,按照总代理的说法,如果想获得更多收入,就必须有自己的直属代理,而不是单纯的依附于上级团队。即通过自己的介绍,向TST引进更多的代理商。这个时候,其薪资结构会再增加两个部分,一个是差额提成,另一个是自媒体推广奖(即教育奖)。

差额提成依然有明确的业绩标准,如果个人与其发展的直属代理未能完成2500元的业绩,就只能获得教育奖,而不能获得差额提成。当业绩达到2500元时,代理商则进入F1的队列,拥有9%的抽成。期间,代理商自己可以没有业绩,只要直属代理有销售额即可,前提是不能连续超过3个月。

教育奖也是如此,按照每月销售额所在区间,领取不同比例的教育奖金。

当旗下直系代理团队人数超过100人,团队业绩超过10万元,就可以成立公司。而成立公司的好处,除了又多出一项管理奖,还可以收到更多人的差额提成。此时,代理商的收入结构已经由最初单一的个人销售提成增至个人销售提成+差额奖+自媒体推广奖+公司管理奖四部分。

在TST,仅凭个人销售额有非常大的不确定性,如果想赚钱,就必须把这份微商工作推荐给更多人,让别人帮你卖产品。总代理内部沟通群传递的就是这个思想。

用王维的话说就是:自用省钱,分享赚钱。

微商还是传销?

2016年4月,“TST百万公司董事长”刘燕曾与“庭姐”、“林大哥”同游泰国,“月初参加庭姐内训两天,庭姐就坐在我旁边。”

“内训都训些啥?”

“能量方面的、家庭方面的。”刘燕说。

不止内训,抖音上还有大量张庭、林瑞阳夫妇与代理商互动的短视频。在TST局外人看来,“这不就是传销洗脑现场吗?”

微商还是传销?争议一直伴随着张庭夫妇。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属于传销行为的有: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TST代理商、初心团队创始人晓丽坚决否认自己的事业是传销,“传销是什么?传销就是拉人头啊!你拉我进来,然后交会费,只靠会费去维系运转,这个叫传销。我们是什么?我们办理会员是免费的,你只要给我电话号码和名字,就可以成为我们的会员,代理我们所有的产品,公司给你返现、给你佣金。”

“打个最简单的比方,我们的团队就像卖衣服的导购小组,你作为组长,需要招募会员帮你一起卖衣服一起做业绩,你卖的衣服多了,老板会给你奖励。我们的模式就跟卖衣服的导购小组是一样的。”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教授、京都律师事务所刑事部兼职律师印波,曾代理重大涉嫌传销犯罪案件。印波告诉市界,TST模式与其接触的被定性为“传销”的模式有所不同,“但似乎本质上无二。”

“想必是有高人支招,TST模式反复强调,你的奖金只与你发展的直接代理的奖金发生关系,和下线的下线没有勾稽关系,如此一来,看起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三级是无法形成的,只有两级;在原有的商业模式中,小金卡称为银卡,要求必须销售满300元,现在这也不在了,估计是有人指责TST有门槛费,如果有了门槛费就符合传销犯罪的收入入门费。不仅如此,TST一直在合法合规纳税,这一点确实要较很多传销企业要高明很多。不过,TST的团队计酬型传销行为是成立的。”

也有一种观点认为,TST属于“传销式微商”,本质上还是微商,但营销模式却是传销的样子。

“TST的模式就是无限裂变,你手下只要有人,你就有钱。那当然,你手下的人也要产生业绩,也要教会下面的人去销售,你才有钱。所以也不是说光拉人头就有用的。”晓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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