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女员工案”二审维持了原判,这起案件究竟有怎样的警示作用呢?
阿里公司女职员被强迫性骚扰一案因案件的复杂原因引起了各方的广泛注意,经过初审,原审法庭发现,张某在2月27号晚上参加宴会时认识了这位阿里女职员,并趁着该女店员喝醉了,在酒吧的柜台和房间中对其进行了非礼。第二日上午,张某在该名女性入住的宾馆房间再次对该名女性进行了非礼,经一审判决,张某被判入狱1年。在一审宣判之后,张某对其不敬,也没有任何忏悔的行为,提出了上诉,但在二审时,法庭仍保持了对张某的定罪。张某被控有强迫猥亵罪,和强奸罪一样,都属于侵害女性自主选择权的罪行,但是,强制性猥亵是一种为了达到或者达到某种程度,通过非性行为来达到某种程度。猥亵行为可以是男性和女性,也可能是同性恋。对强迫、侮辱女性的,依法判处五年以上的监禁。该案因张某不肯认罪,被判入狱一年六个月,算是比较轻微的了。而且,强迫性骚扰的罪名很难定罪,没有任何的视频,没有任何的目击者,想要确定两个人在私人的房间里做了些什么,就必须要看他们的证词,而且,他们的证词并不可靠,这也是案件迟迟没有结案的最主要的因素。总的来说,这件事情给了我们一个非常大的警醒作用,那就是千万不要做一个违法犯罪的人,特别是要尊重女性,不能够用任何手段去侮辱女性和猥亵。其实在这个社会当中,女性是比较弱势的一个群体,这点我们都知道,所以对于女性方面我们要做的是尊重和爱护。一旦我们做出了违背道德的事情,那么等待我们的也将是最严厉的法律制裁,从这件事情就可以看得出来,猥亵其实可以从另外一个方面来讲,稍微过分的话会被认定为强奸未遂,那罪名就是很大的了。
提高了大家对这个事情的认识,不要去做这样的事情,不满足自己的快乐去做。
这起案件是告诉所有的男性都不应该去猥亵女性,应该尊重女性,女性要拿起法律的武器。
让人觉得不可以这样的,这样的做法就是错误的,让其他的员工更好的记住。

“阿里女员工案”二审男方获刑一年半,这起案件有哪些存在争议的点?
“阿里女员工案”二审男方获刑一年半,法院二审公开宣判原审被告人张国强制猥亵上诉一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男方获刑一年半
存在的争议就是女方正在的是醉酒的情况下,并没有不愿意,并没有去反抗。
有些人认为判决的轻了,也有人认为判决重了,这件事情引发的争议一直很大。

“阿里女员工案”二审,男方获刑一年半,这起案件存在争议的点有哪些?
女员工的行为是值得质疑的,一开始她的动机根本就不单纯,并且男方的妻子一直执着上诉。
男方严重的影响了女方的生活,却只被判了一年半,为何阿里的领导层如此的放肆,频频让女生遭到伤害。
具体情况并不清楚,并没有开庭进行审理,有可能是证据方面有问题。

阿里女员工事件再起波澜:原阿里副总裁起诉受害员工周女士
阿里性侵门,2021年引爆网络暑期档的大事件,原本以为最后以“王某文被治安拘留15日”收场了。哪知进入3个月过去了,还能有新进展,事件细节进一步公开。这个瓜,越吃越有味道了。据新闻媒体报道,近日原阿里巴巴集团副总裁、同城零售事业群总裁李永和(花名“老鼎”),起诉了性侵门事件中的当事人周女士(花名“新月”)。李永和要求周女士在全国性网站首页显著位置连续15日书面向原告赔礼道歉,为原告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索赔人民币1元。目前法院已受理该案件。看到这里,大家可能都会和我一样有一个疑问:周女士控诉王某文对其性侵,这位副总裁又闹哪一出?难道他也参与了?要搞清楚这件事,我们还得回顾一下整个案件。8月7日晚上:网上突然爆出视频,周女士大闹阿里食堂,散发传单,大声控诉其上级王某文借出差的机会对其性侵,并声称相关领导老鼎、丁冬、悦尔、九戎、阿甘知情却不处理。8月9日凌晨:同城零售事业群总裁李永和和HRG徐昆引咎辞职,阿里巴巴首席人力资源官童文红记过处分,涉嫌男员工被辞退,永不录用,其是否存在违法行为,警方正在调查取证。就在事情一边倒的时候,事件却出现了逆转。这件事到底是周女士主动的,还是王某文和张某趁人之危,还是双方酒后乱性,现在还未可知,毕竟张某还在拘留,这个案件还没有最终的结果。但是至少这三个家庭已经毁了,周女士还没等来她的正义,王某文失去了工作,张某还在等待,而阿里也损失了两员大将。李永和在起诉书中提到,8月2日周女士向公司管理层举报王某文对其强奸,并提出三点诉求,同时也向济南警方报案(案件发生于7月26日晚):1.休假调整2.心理医生介入3.3日内开除王某文且永不录用接到周女士举报,公司第一时间成立工作组,采取了包括“紧急召回相关涉事当事人、分别了解事实,跨部门协同通报企业廉政合规部及法务,积极联系警方取证等方式,对该事件进行了及时介入和调查”。经过初步了解,工作组同意了周女士第一点和第二点的诉求。至于第三点,周女士和王某文的描述相差太大,工作组认为应该由公安部门调查后,再做进一步处理。之后的几天里,工作组每天都与周女士沟通,听取她的反馈。但是到了8月6日,周女士大闹食堂,声称“阿里高管曲一强奸猥亵女下属,老鼎、丁冬、悦尔、九戎、阿甘知情却不处理,请求公司还我公道”。并在传单中多次提及领导层存在“敷衍和拖延”等表述。周女士表示,因为之前的案件,经过浙江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诊断,自己得了重度抑郁症,目前正在接受治疗。关于李永和的起诉,她表示了自己的两点看法:1.自己没有侵犯李永和的名誉权,根据法律规定,自己的人身权利受到涉嫌犯罪行为侵害,依法向公司投诉举报,不构成所谓侵害名誉权;2.李永和因为工作过错被公司要求引咎辞职是公司的管理行为,李永和也认可并且提出辞职,没有提出异议,配合了公司管理。基于这两点,周女士说:“不能因为我们向某个部门反映问题,相关负责人受到处理就归咎于反映问题的人,这是基本的日常逻辑。”至于这起案例,周女士已经委托给律师办理,是否出庭应诉,将会根据案件情况而定。要说李永和近10年来可谓是平步青云,顺风顺水:2011年加入京东,任副总裁;2014年任京东商城首席运营官COO;2018年6月加入阿里,做CEO张勇的助理;2018年11月,任天猫超市事业群总裁;2021年7月,兼任阿里巴巴本地生活事业群总裁。2021年8月,引咎辞职。谁曾想,在自己更上一层楼时,会突然杀出这么一件事,直接葬送了自己的前途。李永和冤不冤?确实有点冤。但是李永和是成年人,是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管是他真的引咎辞职,还是被公司高层逼着引咎辞职,如果觉得冤枉,为什么当时不坚持己见?为什么不主张自己的正义?既然当时认了这件事,现在跳出来是“欺软怕硬”?再说回8月6日之前,李永和在诉状中大篇幅地描述了接到举报当天的情况,却将之后4天用“每日一次反馈及沟通”一笔带过。大家都是混迹职场的,谁也别把别人当傻子。主动跟进是反馈沟通,敷衍打官腔也是反馈沟通。如果都如李永和诉状说得那样,工作组这么积极办事。周女士用得着豁出自己的名节,把事闹大吗?阿里又用得着“挥泪斩马谡”吗?看着事件逐渐平息,王某文也“出来了”,老李现在反咬得了严重抑郁症的周女士一口,真是名誉扫地。

阿里女员工案二审维持原判!此案件中有哪些值得关注的信息?
人民法院针对“阿里女员工案”二审公开宣判,原审被告人张国强制猥亵上诉一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张某因强制猥亵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证明员工到底有没有触犯阿里的法律,并且一审判决的时候证据链是否充足,这些都是值得关注的信息。
对于张某妻子要上交新的证据,还有对于张某的一年有有期徒刑的审判以及女员工家属不接受赔偿,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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