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周姓女员工迷之操作到底图什么?
阿里周姓女员工举报事件引爆舆论至今,已经一段时间,随着各种相关信息的不断披露,居然不是越来越清晰明了,反而是各种反转悬疑持续令大众烧脑。 截至当前,虽然官方通告早已揭晓,但明显有不便详述的的情况,结果导致该事件更加的扑朔迷离疑窦丛生;虽然根据现有公开信息,广大聪慧非凡的网民已引申出各种层出不穷的推测,但毕竟皆是主观推测,暂无官方印证;当然,虽然真实情况仍不能完全明了,但至少周某别有用心另有企图的故意设局已经基本板上钉钉。这与一开始饱受挤兑、委屈乃至被上级性骚扰且投诉举报无门的受害女性形象大相径庭,令所有人大跌眼镜。笼统总结周某自述与警方调查后不一致之处主要包含以下几点:1、自称被强迫出差的情况经调查并不存在;2、自称应酬时被强行灌酒导致不省人事的情况经查证也不存在;3、举报无辜被侵害,但实际情况却是当事人存在诸多主动诱导行为;4、两次报警存在重要信息的故意隐瞒和刻意虚假引导;官方出于某些考虑,只通告了行为本身,却没有纰漏更多细节背后的缘由,但随着王某、张某夫人及亲属,以及酒店方餐厅方的陆续发声,该事件的事实真相已经基本明朗,所有可疑点其实都最终指向了周某本人,自编自导的真相呼之欲出,对此说法不理解的朋友,请自行查看最近相关报道,在此不做赘述。在舆论越来越不利的情况下,阿里女周某却老老实实的闭了嘴,其家人和老公更是没像另外两位涉案男的太太亲属那样挺身而出,这对于本该是受害的一方来说,不得不说甚是诡异,俨然已经形成一种反杀局面。以上种种虽然费解,但基本都已被证实。那么,最最关键和重要的问题就来了。那就是,周某为什么要这么做?周某为何要豁出去自身荣辱去虚构这种对各方包括自身都极不光彩的事件,这些令人费解的迷之操作到底是为了什么?报假警还敢满城风雨的折腾,她到底图什么?到底为何要用这种搭上自己声誉的方式与对方鱼死网破的死磕到底?相信但凡关注到此事件的朋友,都会有一连串类似疑问。那么我们就抽丝剥茧尝试回答下这个最大的疑问。是为扳倒所谓的阿里高管王某文吗?我的回答是。道理很简单,如果男方真的实锤犯罪,只要将精力用于报案上,最终只要定罪,公司必然是开除,尤其是阿里这种大公司肯定不会包庇留用一个严重犯罪的人。而报案过程中,倘若警方真敢枉法,周某站都站出来了,肯定应该是在各种举报、媒体曝光甚至上访上花更多时间和精力,而不应该是把更多时间和精力用于公司内部的各种折腾,最终仅要求公司开除男方。所以,这种反常恰恰证明,王某文没有实质性犯罪,也就相当于周某无法通过绳之以法的方式令阿里开除王某文,只能通过将事闹大搞臭王某文的方式,达到扳倒开除王某文的目的,这才是周某的真正目的。但为什么要扳倒王某文呢?一种说法为钱为利。在阿里调查组泄露的聊天记录中,曾提到 “女方周某绩效不好,老板就给了她济南这个项目”,这似乎可以部分解释女方为了更大程度将该项目绩效据为己有,而扳倒男方;还有一个传闻,称周某和超市男张某达成了一个私下回扣好处费方案,而要实现这个方案王某文会是个障碍,因此女方周某找张某帮忙,当然许之以某种交易承诺,张某一时贪图便宜,故配合周某合计扳倒王某文。此种推测目前网上比较普遍,但我个人并不认同,我认为这当中忽略了一个关键因素,那就是女方选择的鱼死网破这种方式。试想,女方以自己被侵害这么严重的犯罪理由去设计陷害同事,就算成功,以后自己还如何继续在公司待下去,自己的家庭又会受到怎样的重创?所以倘若真是为钱为利,完全可以选择更多损人利己,而非这种损人不利己的招数。个人以为,但凡一个女人豁出去自己名声不要,也要去搞废一个男人,涉及金钱利益的因素可能会有,但一定不是重点,核心往往是夹杂了太多感情纠葛的不理智。由于 情感 付出最终由爱生恨,抱着自己不好对方也甭想好的鱼死网破方式,可能性最大。再结合合影时被不少人提起的周某与王某文的站位形式,不难推测出大概率二人关系并不一般。不一般的关系遇到了大的坎儿,利益关系夹杂着 情感 纠葛,当男方不想继续下去急于撇清关系时,女方就容易因为一些 情感 或利益的付出,而生出男方不负责任的抱怨,继而如果争执加剧,甚至已经影响到女方家庭,男方再想全身而退拍拍屁股一走了之,自然容易引起性情偏执女方的疯狂报复。具体细节当然无从得知,但大方向的可能性上,我认为这个还是比较大。至于合作方张某,目前看来正如其自己所说,大概率确是被周某当做了陷害王某文的工具,当然他被抓也不亏,因为肯定是有特殊的交易他才会心甘情愿的配合。至于周某为何找张某配合,我的推测恰恰是因为周某设局王某文却最终没按预想上道,不得已才急中生智找上张某。那王某文四次被周某交回房间,却始终没中圈套,说明什么?说明王某文人品还不错?也许这是其一,但我认为更可能的是,他与周某间早已有了比较深矛盾,男方已经很清楚接触越多可能会麻烦越大,所以只想早早摆脱与其纠缠,同时推测,也正因为他们早已关系不一般,所以其实早没了多大兴趣,这也就恰好解释了为何三番四次进入房间,甚至套都买好,王某文却最终没有就范。当然还有一种推测个人以为,也具备较大可能性,那就是周某自身作风本就不检点,被老公发现不轨行为后,为了狡辩,不得已编造谎言将责任全部归咎于外因,为表自己受害人身份求得家人谅解,就不惜将事闹大,采取攘外以安内的目的。结果一个谎言套着一个谎言,随着调查深入,谎言越加圆不了谎言,最终只能是搬起石头狠砸自己的脚,结果还牵连那么多人包括一家名企跟着遭殃。细想,其实不管是以上哪种推测,其实最终这个始作俑者阿里周某都落不住好,反而影响多个家庭最终面临自身更大的窘境。 不理智太可怕,与不理智的女人玩火更可怕,世人当警醒!

官方通报后,为何阿里事件受害女员工周某备受网友质疑?
这个事件本来是有剧本的,结果最终因为王只猥亵没有进行下一步而失控了!很多网友纳闷为什么第二天一大早周打电话让张去她房间,而且张还带着避孕套来又带走周的内裤,很显然这两人是合谋搞王,女的知道前一天晚上王网购了避孕套,但是避孕套王没用在第二天10点从酒店前台取走了,这下没有了很关键的证据,所以一大早让张带了套子来,周和张肯定第二天早上也没干啥,就是合谋搞王,故意留下的套,目的是营造王想强奸周的场景。纵观此案可以说是一个很高级的仙人跳,周在当晚被王和华联一女的送回酒店后在王刚离开后两次通过她同事传递她醉酒严重的情况,使得王在离开酒店后又连续因同事要求返回酒店,期间应该是猥亵了但没进行下一步,剧本失控了!这也就能解释通周第一次报警时只字不提第二天早上她让张去她房间的事!周是销售张是客户代表可以从商业贿赂这条线查下去,肯定有其他发现!看了官方公告才知道。资本之下没什么坚持。对名誉来说,猥亵比强奸好万倍,在加上资本更好。大家都是阿里女员工的垫脚石。她依靠网民的同情和谴责达到了自己的目的。原来哭诉的强奸四次呢...……...一个曲一不够,还自己招来张国,这是一个在乎自己贞操的人吗?哈哈!这么说,曲一的两个老大才可怜,人家早看出来了,所以没处理,结果网民在这个女人的哭诉下,网曝了人家,逼的人家引咎辞职,给人家造成的伤害谁来赔偿!这个世界玄幻了,都美竹之类的算个毛儿,只栽一个人而已,看看阿里这位,一把栽了几百万网民。网民们集体沉默了,感觉怎么和以前说的不一样了?心里突然有失重了……然后问……这个世界怎么了?侠义和热血真的不值狗屁吗?哈哈,和谐 社会 必须的福利,大家上当了,大家为了保护她的贞洁汹涌的扑向她所指向的坏人,义无反顾…………然后向天津人说那样::逗你玩儿……大家自己的子弹把自己打的没皮没毛……看看警方实锤,如梦初醒。才发现自己就是个屁……尽给瞎毛驴剜草……社会 太复杂了,出门就丢人,还是回家数着钢镚喝粥吧!看了警方的通报情况,蹊跷事和悬念依然太多,网友不质疑周某都难!假如警方的通报客观,我有几点疑问,且做一些不一定恰当的推测,供理性且有一定 社会 阅历的男士们讨论(如有得罪,敬请谅解了):一、周某和张某貌似自愿两情相悦显然可以推断周某自愿和张某(华联员工)风云一翻。周某大脑清醒时7月28日7:14(酒后第二天早上)请人家张某(华联的员工)到酒店,两人搞了一个半小时(7:59至9:35),张某还拿周某内裤留作纪念。房间里留得周某和心爱的张某的生物证据,肯定得让服务员清理干净啊,周某才放心啊。周某开始根本就没想把张某怎么样,只是调查王某的过程中把张某带出来了(人体检查),这事也瞒不了她老公,所以经过深思熟虑后,8月4日才报警说张某强制猥亵她。而且报警时仅仅只是说酒(饭)局时的那段“猥亵”,再次证明酒店里1个半小时的事情是她“自愿的”。她根本就不想让警方公布那1个半小时的事,可人家警方却是“公正无私”的,岂能完全按她的意思来?二、周某貌似就想把王某扳倒周某事发次日(7月28日)12:34,报警想收集王某(阿里同事)的一些证据,警方也没有耽误,该做的工作都做了,包括“民警立即带领周某前往山东省立医院进行人身检查”。可是人体检查时收集的证据根本无法做实人家王某,反倒证明她与另一人有染,但周某却不想把那人(张某)牵连出来。这案情够复杂了吧,让警方怎么办?这才有了“7月29日,槐荫区分局将此案立案审查期限延长30日” (30天不短了,估计也有留足时间让大家冷静妥善协商处理的意思)。眼看着有可能扳不倒王某,还把她和张某那一腿子事情也快暴露了,周某恼羞成怒,这才有了周某在阿里食堂发传单那一幕。即便法律制裁不了王某,周某也不让王某在阿里体系好过了。而王某不排除是被周某设局的,但王某却守住了底线或者时机并不大好,没认真搞下去。王某在周某所在酒店房间最多一次才10分钟啊,也许还得伺候周末呕吐什么的,还得顾及几个同事的偶发电话或视频的感扰,他根本就耍不开的。三、阿里公司前后做法还算有礼有节,但却却被周某搞乱了节奏估计事发后,周某向阿里公司领导反应了王某对她的“不轨行为”。但这案情复杂,且不是什么光彩的事,公司在公安结论出来之前保持冷处理,有什么不妥?一则,涉嫌刑事案件,案情还格外复杂,公司有管的权利和能力吗?公司不等警方的“公正”结论,难道就该相信周某的一面之词吗?二则,既然周某报了警,就等公安机关来处理吧,等公安侦查确认了男领导的犯罪事情,公司即便想保王某还保得住吗?万一是她周某“冤枉”人家王某,公司要着急处理了,泼出去的水如何收回来,岂不更难收场!三则,这事也许还有调解的机会,公安部门也留了“30天”的机动时间,大家各让一步也许就过去了。都是年轻人,给他们争取点自我纠错机会也是人之常情啊。大公司,船大难调头,还得注意 社会 影响,任何决定都需要慎之又慎。周某的胡闹,彻底把事情搞乱了,公司为平息 社会 影响,连无辜者李永和、徐昆和童文红也处理了,他们几位就不是无辜者吗?四、事情闹大了,对周某有好处吗1、报案时间存疑周某的报案时间确实不像一个正常人被QJ后的反应。首先第二天清晨7点14分给供应商张某打电话,并告知房号,张某携带“作案工具”赴约,并实施了猥亵后9点35分离开。周某没有立即报警,而是淡定的办理了退房,等保洁打扫了房间,她12点34分才报警。更惊人的她报警不是说早晨别人猥亵,而是怀疑昨晚被同事王某文猥亵,这就纳闷了,早上才发生的确认的事情你不说,你去报警怀疑昨晚存疑的事情。那除非早上的事情,是你情我愿。那周某8月4日为何又将张某报警,说张某猥亵了她两次,当晚饭局回包间路上一次,第二天早上她打电话叫他来猥亵了一次。这是纸包不住火了才被迫报警吧?2、周某到底醉没醉王某文起初是没有有心进入周某房间的,可以说为避嫌还专门和供应商一女的将周某送回房间,并准备打车离开,已下单。而是接到胡某敏电话才回去看周某的,而周某前面连房间号都记不清,而现在却可以通过电话与酒店前台确认同意王某文办理房卡进来。这里面可能有“一盘大棋”向王某文张开,因为当初阿里HR要周某出示被灌醉证据她没有,饭店人也没能正式周某被灌醉,对方供应商参与饭局的人也没证实,通告中也没能证实她喝醉了。一个喝的难醉如泥的人,很难想象第二天清晨还有精力打电话叫别人来她房间。如果你有喝醉的很厉害的经历,你就知道这有多不正常。总结男同志出门在外,一定要保护好自己。否则,就可能惹祸上身。你找谁说理去。为啥质疑?因为周某的维权诉说报告与警方的调查报告有差异。诉求只想公司开除王某并无其他诉求,这点已达成。周某和张某是发生了性关系双方都未说,感觉双方都有隐瞒。结果后来一看,结婚了,呵呵。不是刚毕业的妹子,工作那么久了,一点都不懂么。所谓的强制出差,被锤了。我想你不去出差,请假呗,顶多领导给穿个小鞋 扣个绩效。所谓的灌酒,被锤了。女同志酒场能端白酒的,都是有量的,不想喝大不了不喝么,领导能压着?劝酒肯定有,酒场哪有不劝酒的,大不了工作不干了。没人灌酒,8人,6人喝酒,喝了5瓶。最玄幻的就是后面早上给男性打电话,告诉宾馆房间号,给人开门,让人进来。作为一个成年女性,约男性来房间,而且还是昨天猥亵你的[泪奔][泪奔][泪奔]。想干嘛呢,别人带tt去,我觉得挺正常啊。我觉得就和一男的说,走我们开个房间休息一下,我什么都不做,是一样的吧。对你动手动脚是禽兽,不对你动手动脚是禽兽不如。[灵光一闪][灵光一闪][灵光一闪][灵光一闪]觉得自己被侵犯了,立马打电话报警啊,等洗个澡,换身衣服退了房再报警?第一,没有强迫出差;第二,没有强迫喝酒;第三,曲一本想走的,是被胡某叫回去的,办房卡是经过周某同意的;第四,曲一进去后买了避孕套未使用就走了,胡某再次打电话让曲一返回,这是为什么?胡某充当什么角色呢?第五,第二天主动给张某打电话,张某带避孕套而来,周某主动告知房间号和开门,两人在一起一个半小时,9点多才离开,这时候周某还醉酒不省人事?第六,退房后才报警,退房之前为啥不报警?第七,当天报警只控诉曲一,为啥8.4号才报警控诉张某?第八,控诉的长文中,为啥没有提第二天的张某?那么多疑点,网友能不质疑吗?这个东西确实很费劲,警方的回复特别长。这里关于女方的疑虑主要在于几点疑问一:周某的身份证女的为啥把身份证给男领导同事?我找不到什么理由? 喝醉了?说不过去吧从开始送酒店,说是不记得房间号,通过前验证身份证 是可以找到的!! 但是把人送到了酒店,这位男领导同事为啥还把人家女方的身份证带身上??.警方描述很清楚,这位领导同事都下楼了…是忘了还?还是故意留着?更离谱的是,25分钟前还很醉,无法上楼无法说话无法确认自己房间的女方!! 这个时候还能同意前台代办第二张房卡?酒后说胡话就可以同意了?疑问二:王某文的避孕套这点更加迷惑王某文第二次进入周某房间,实施猥亵,并购买了避孕套后,为何在避孕套送达时分(28日0时)准备离开酒店却没有带走?又为何28日上午再次前往酒店取走避孕套并丢弃??更蹊跷的是,女方内裤第二天被华联超市的那位给带走了……疑问三:周某为何给张某打电话,这也是让路人非常难以想明白的!周某28日早上为何要联系27日就曾在饭店对自己实施猥亵的张某,并告知其房间号码?当时在吃饭的时候,就动手动脚很不情愿。第二天居然还打电话和别人聊天,到了酒店还开门?难道不怕发生什么?事实上也进去1个小时40分钟…具体发生什么,不得而知!疑问四:张某的避孕套28日早上,张某在周某房间超一个半小时,张某对周某实施猥亵后为何只带走了周某一条内裤,却将自己带到酒店的避孕套(未开封)留在酒店?放那里做什么? 这真的看不懂……疑问五:最奇葩的报警时间退房后才报警,真的很意外。当然了这里可以说是当时醉过头了,或者仔细权衡下。…退房了都被打扫了,这对证据采集很不利!但是要知道那个 华联超市的男职员在房间里呆了1个多小时了!!!那你第一次报警咋不说这个人?直到过去了7天,也就是第二次报警才提及华联超市的张某 进行了猥亵?这不符合常理!总结:有没有强迫出差? 没有!阿里不认! 有没有强迫灌酒? 没有!参与吃饭的人不认! 有没有发生关系? 没有,那俩男人不认!女方内裤不见了,房间被打扫了…这事估计也只能办成 强制猥亵罪 …不同寻常必有妖!苍蝇从来不叮无缝的蛋!金钱、欲望、自私,已经让有些人不要皮脸了。这样的骚操作不被人质疑才应该让人不可思议!

“阿里女员工被侵害案”饭局照片曝光,案件中存在哪些疑点?
“阿里女员工被侵害案”一直在网上是闹得沸沸扬扬,主要原因不外有三:第一是阿里招牌名气过大;第二:女员工被侵害;第三:舆论导向都过多过度地一边偏。而随着阿里王某的发妻站出来发文诠释质证丈夫的清白。济南华联超市张某的发妻也随后公开了当日饭局照片。这一下无异于一石激起千层浪,前面的众多疑点尚未查证清楚。让众多的网友们又纷纷化身网上福尔摩斯,希望能够找到该起案件中疑点的答案。1、饭局当日的照片中受害者趴在张某身上。而拍下该照片的当事人是张某的同事,他本意是准备提醒张某不要与客户有暧昧。若张某猥亵了受害人,那么受害人作为女性的本能应该对张某的感觉是厌恶的。为什么还会趴在张某身上?2、饭局当日送受害人回酒店的陈某证明,受害人当时的意识状态应该是清醒的。可以告诉的士司机自己所住酒店名称,其本人声称的醉酒状态值得怀疑。3、张某在饭局散场之后,曾经接到过两次受害人打来的微信语音电话,约其到酒店去。若是前面已经发现张某对自己企图不良,为何还要一再邀约。正常情况下女性是不会主动邀约一个别有用心的男士到自己房间的。4、次日早上7点左右,受害人为什么又一次给张某打电话,要求对方到酒店来陪陪自己。女士呐!你为什么又一次引狼入室?5、第一次报案时,受害人为何从头到尾都没有提起过张某。而是在几日后才报警。法律面前人人都是公平的,肯定是不会随便冤枉一个好人。也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坏人。尽管疑点重重,但是随着各种证据的浮出水面。坏人一定会受到严惩。
如何对这件事情进行鉴定,中间出现了反转的情况,女员工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为什么不及时对周某进行处理,女员工受侵犯算是工伤吗,等等,这些都是案件中存在的疑问。
案件当中存在的一些疑点,就是当时也是暴露出了一张照片,可以看出这个女员工,当时是躺在了男人的身上,而且两个人也是牵手离开的,所以这也是比较可疑的一些地方,和所说的内容有一些违背。

阿里侵犯女员工案,当事人自曝被开除,具体是什么情况?
阿里侵犯女员工案,当事人周某具体情况是在2021.11月底收到公司纸质版的劳动合同关系解除通知书,但是当事人表示,在工作中没有犯错误,公司开出自己的通知书无效,她将会用法律手段维护权益。21年8月份阿里员工在食堂,通过发传单、拉横幅等方式,称在被强制安排出差、陪酒,被灌醉后被客户猥亵,事后又被公司的高管强暴,但是周某向公司举报后,公司竟然置之不理,也没有对该高管尽心任何处理。周某就通过网络曝光此事,此事在网上发酵后,阿里的CEO明确表达了对周某被强暴一事的愤怒,并表示要将此事彻查,给周某、阿里所有员工、关心阿里的社会人士一个交代,确实在事发不久,涉事员工自动辞职,阿里公司对人力资源官进行记过处分,并发公告将对涉案人员永不录用,但是具体案情需要进一步调查,以警方官方通报为准。警方经过调查,分别逮捕了犯罪嫌疑人张某和张某文,并发出两份通报。第一份通报主要说明,犯罪嫌疑人张某涉嫌对妇女的猥亵罪,根据法律对其进行逮捕,但是犯罪嫌疑人张某文是否存在猥亵罪还需要调查后在做判断;第二份通报表明,经查证,按照我国治安管理条例对犯罪嫌疑人周某文处以15日治安拘留,至此阿里侵犯女员工案总算告一段落。但是近日涉事女员工周某在网上曝出,在11月底收到阿里解除合同通知书,解除合同的原因是周某的行为影响了阿里的形象,违反了公司制度,但是周某认为阿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无视法律对被雇佣员工的保护,周某明确表示将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免责说明】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阿里侵犯女员工案,当事人自曝被开除,具体情况是当事人因公出差,之后她被领导性侵犯,事后她努力为自己维权,却在前不久被阿里开除了。
具体的情况就是说,阿里巴巴认为当事人已经严重的影响到了整个企业,而且认为当事人并没有为企业着想,给企业带来了不太好的这个影响,所以才会被开除。
当事人用自己的方式维护合法权益时受阻,公司以她损害公司形象为由将其开除,当事人决定要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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