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欺骗消费者案例(民法典关于网购欺骗消费者)栏目:淘宝   发布于:2023-10-24 04:10

男子网购二手iPhoneXR收到一盒豆腐,卖家触及了哪些法律?

男子网购二手iPhonexr收到了一盒豆腐,这当中卖家的行为已经涉嫌了诈骗罪。卖家在某二手平台当中开设了网站,为的就是能够售卖个人所使用过的苹果手机。这个男子在购买手机的时候,手机还没有到手,卖家却说到因为自己是离家出走,着急用钱才让男子提前确认收款,男子也是出于好心,比较同情卖家。所以就提前确认收货,在确认收货后,自己拿到的货物竟然是一盒豆腐。对于该名男子在二手网站里面购买的手机本身就属于私人线下交易,只不过是通过某二手平台进行交易的而已。作为男子应该知道在生活中想要购买一部价格相当的手机,就千万不要相信直接从网上购买,而这个男子也具有贪小便宜的心理。因为想着这个 iPhonexr手机才需要750块钱,但任何一款苹果手机即使是二手的,也都需要上千元,几百块钱根本就买不到。所以这名男子也应该为自己的贪心负责任,对于商家的做法从中却有着欺诈的手段。虽然说所骗取的金额并不是特别的多,但是想一想该名商家的行为还是会让很多买家觉得非常的气愤,毕竟是出于信任,商家才会考虑提前确认收货。当卖手机的钱直接到了商家的手上,商家是不可能轻而易举的去向他人进行退货。但是既然有了二手平台进行保障,也可以直接向二手平台进行投诉。如今有越来越多的人都会喜欢在二手平台里面买东西,因为想着买二手的东西都能够达到物美价廉。但其实从二手平台里面购买东西一定要选择正规的二手平台,像转转APP也是非常好用的。很多年轻人都特别信赖这样的一款APP,但其实在转转二手APP里面,不光有二手的商品,同时还有一些一手的商家会在这里面打广告。
不管做什么事情,最重要的就是诚信两个字,至少得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作为商家更是要诚信经营,男子网购二手手机,可最后就收到了一盒豆腐,卖家的这种行为就属于虚假宣传,侵犯了消费者的资金存在,欺骗消费者的行为。购买手机本身是一件高兴的事情,可是这个男子却遇到了如此糟心的情况,原本以为自己会满心欢喜收到心爱的手机,可最后收到的却是一盒豆腐,这谁都无法忍受的,更让人无法忍受的是这个卖家还告诉男子自己急需用钱,所以让男子提前收货,完全的利用了男子的同情心理。这个二手平台上面确实出售了很多东西,不过正因为监管方的不作为,其实也有很多顾客都受到了欺骗,男子花了750元买了一部二手手机,卖家声称自己因为离家出走,所以急需用钱,出于好心男子提前收了货,可万万没想到,花了750元买到一盒豆腐。不管如何,既然有这个平台就应该保证买家的利益,否则骗子都得逞的话,那这个平台就乱了,这其实就已经是属于诈骗行为了,不过这件事情也给大家做出警示购买这些东西的时候,一定要提高警惕,在没有收到货之前,别轻易的确认收货,至少要保证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害。虽然这一次涉案的金额并不大750元,但是卖家的这种行为也是属于欺骗了,但如果是涉嫌诈骗罪的话,这个金额是没有达到最低门槛的,要维护自己利益的话,可能就需要去进行民事诉讼,不过这样又会损耗一笔人力,物力,只能当做是买了一个教训了,吃一堑长一智,对于没有亲眼看到的东西,一定要多一个心眼。
男子网购二手iPhoneXR收到一盒豆腐,买家涉及到了首先是虚假宣传,其次是存在刷单的行为,再者是侵占了消费者的资金,另外是欺骗了消费者。需要从以下四方面来阐述分析男子网购二手iPhoneXR收到一盒豆腐,卖家触及了哪些具体的法律。一、虚假宣传首先是涉及到虚假宣传,对于卖家而言在网站上宣传的是IPHONGEX手机但是买家实际收到的时候对应的一盒豆腐,这样子对于买家而言产生的经济损失性是很大的,所以卖家应该对其进行道歉。二、存在刷单的行为其次是存在刷单的行为,对于卖家而言自身的行为是刷单的行为为了更好地满足一些网站排名的需求,所以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对其进行严肃的处理,毕竟这已经违反了电商平台的具体规定。三、侵占了消费者的资金再者是侵占了消费者的资金,对于消费者而言自身的资金是用于一些专项性的消费的,但是结果等来的是一盒豆腐不是自己想要的手机,这对于消费者而言产生的一个侵害程度还是很大的。四、欺骗了消费者另外就是欺骗了消费者,对于消费者而言还是应该结合实际情况来针对性处理一些对应的受到不是自己购买商品的情况,因为对应的卖家已经是造成了欺骗的行为,这种行为是需要付出法律的代价的。买家应该做到的注意事项:应该结合实际情况来针对性解决一些问题,并且可以通过网络黑猫的形式来举报护理,或者相对应的工商部门投诉也是可以处理的,但是需要提供自己购买手机的证据,并且保留对应的豆腐,才可以更好的解决自身所面对的问题。
卖家涉嫌诈骗以及货不对板的问题,这些都足以让他坐牢。
一、虚假宣传:首先是涉及到虚假宣传,对于卖家而言在网站上宣传的是IPHONGEX手机但是买家实际收到的时候对应的一盒豆腐,这样子对于买家而言产生的经济损失性是很大的,所以卖家应该对其进行道歉。二、存在刷单的行为:其次是存在刷单的行为,对于卖家而言自身的行为是刷单的行为为了更好地满足一些网站排名的需求,所以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对其进行严肃的处理,毕竟这已经违反了电商平台的具体规定。
男子网购二手iPhoneXR收到一盒豆腐,卖家触及了哪些法律?

网购5元货物被“客服”骗走8万,我们该如何远离这种骗局?

有网友发文表示自己在某平台购买了五元的货物,可是后来接到“客服”的通知,说订单有问题,在“客服”的一步又一步的指引下被骗走了8万元。这样的案例在网络上还有很多,无外乎是订单信息泄露了,“客服”并不是真正的平台客服,下面详细说明一下如何远离这种骗局。一、警惕异地呼入的不规范号码一般来说诈骗电话的号码与平时大家使用的号码不一样,很多是以002、959等数字来作为开头。在接到陌生来电时首先要看号码是否符合规范,其次要看号码的归属地。从个人经历来看,很多的诈骗电话归属地都显示为跨国电话。如果日常没有太多的异地电话,可以在手机上设置一下屏蔽异地来电和跨国来电,这样基本上能减少多一半被诈骗的风险。二、涉及金钱交易就要谨慎而且在接到“客服”来电或者是短信时,一旦在沟通中涉及到金钱交易就要警惕,最好直接挂断。这种很大概率就是诈骗电话,如果不确定的话就在购物平台上联系一下官方客服和售后客服,问一下真正的客服的意见。还有就是任何人向你索要订单信息和银行卡交易信息都要谨慎。三、电商网站要重视安全提醒同时电商网站也要重视用户信息的隐私,在各种借贷和转账页面都要设置安全提醒,有些用户并不清楚平台的一些项目,在懵懂的情况下就被忽悠了。用户也要注意不要贪图小便宜,不是属于自己的金钱不要心动。很多的诈骗都是在广撒网,一旦被骗者犹豫了一下,挂断电话去求证了,骗子大概率就不会再打来了。以上,希望对消费者有所帮助,祝愿所有的消费者都能守护住资金的安全。
应该这样预防:一旦接到了电话并听信电话内容,便是被骗的第一步。一般骗子所用的电话号码都为002、959等为开头,是相比于日常电话号码来说较不规范的号码,所以当大家看到这样不规范的以及异地呼入的号码,都要加以警惕!
首先不要跟陌生人有经济来往,然后避免接陌生人和不明来历的电话,同时遇到可疑资金交易要及时报警。
不要轻易相信电话或者短信,可以直接去淘宝上跟店铺的客服进行确认。
网购5元货物被“客服”骗走8万,我们该如何远离这种骗局?

跪求网络诈骗的案例

1、网络交易诈骗近期,李先生收到一条陌生号码发来的消息,称其网上购买的图书出现异常,并发来异常截图情况,截图上留有淘宝客服技术支持人员的联系方式。李先生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添加对方QQ号后,按照要求向对方缴纳保险费用、保证金等费用共计14909元人民币。案例剖析:网络交易异常诈骗中,诈骗分子会掌握事主相关网购信息,并通过此信息获取事主信任,利用各种理由,诱使事主转账汇款。2、假机票诈骗近期,王先生收到一条某航空公司发来的航班改签退票短信,承诺免费办理改签退票服务且补偿人民币300元。王先生拨通电话与之取得联系,对方要求提供银行卡号及收到的短信验证码,王先生操作完毕后发现其银行卡内的4999元钱被转走。案例剖析:随着外出游玩的市民增多,购买飞机票发生改签或退款的情况也随之增多,诈骗分子通过非法渠道掌握事主出行信息,通过发送短信等方式告知事主航班改签,取得事主信任后,再诱骗事主转账,骗取钱财。3、钓鱼链接诈骗近期,李女士手机接到一条短信息,内容为银行卡积分可以兑换现金234元,请点击进入网站查收,信以为真的李女士点击链接填写银行信息以及验证码后,发现被转走5000元。案例剖析:此类诈骗一般以积分兑换、网银升级等名义要求事主点击短信链接,填写个人信息,从而盗刷银行卡内资金。4、网络购票类诈骗近期,高先生在QQ上添加了一个火车票“黄牛”,通过扫描对方发送的二维码支付了300元购票费,后对方称需要激活才能使用,按照要求又添加了一名“客服”人员,点击对方发送的链接后发现其支付宝被刷走3998元人民币,共计损失4298元人民币。案例剖析:嫌疑人一般采用QQ、微信等方式,谎称可以为事主购票,向事主发送支付二维码或发送相关链接,诱使事主进行转账汇款。参考资料去年这些网络诈骗“新坑”你踩过没?-人民网
网络诈骗案例:1.北京易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张明星合同诈骗罪一案(江苏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2017)苏1203刑初180号)2.严某诈骗罪一案(辽宁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2017)辽0304刑初32号)3.杭州明晓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韩银芳、黄志豪等合同诈骗罪一案(永嘉县人民法院(2017)浙0324刑初802号)4.王博羲诈骗一案(新蔡县人民法院(2018)新刑初字第34号)PS: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案例1:远程协助——骗!案例介绍:去年6月14日,陈某在一家淘宝网店购买一台42寸标价2003元的电视机,但因操作失误多付了2003元。因退款心切,在客服的要求下,陈某加了对方QQ,让对方远程操控自己的电脑“帮助退款”,结果被对方分7次转走6万余元。千万不要让陌生人远程操作你的电脑。因为一旦启动远程操控,任何人都可以在异地通过网络控制你的电脑。另外,淘宝交易需要加QQ沟通的,往往是诈骗。案例2:钓鱼链接——骗!去年4月15日,小邵在一家淘宝网店看中一辆摩托车,与店家一番讨价还价后,双方决定以4000元的价格达成交易。小邵拍下宝贝后,店家称淘宝上无法修改交易价格,另发了一个支付链接。小邵通过该链接打款后,店家就失去了联系,小邵这才发现被骗。小心别中钓鱼链接的招。网络购物,尤其付款时,务必仔细核对网址,认清购物网站的域名,不要轻易点击对方发来的链接。案例3:诱取信息——骗!去年4月29日,小益在淘宝店买了一件衣服。隔天,一个自称淘宝客服的人加小益QQ,以订单异常为由,发了一个链接让小益登陆办理退款。小益点击链接并按要求输入了账号、姓名、密码、验证码等信息,随后账户里的2000多元就不翼而飞了。务必保护好账户、密码、验证码等信息。当对方试图索取密码、手机校验码等信息时,十有八九是骗子,一定要提高警惕,千万不要透露。案例4:低价陷阱——骗!案例介绍:去年1月,徐某无意中进入一个买卖二手车的网址,发现其中一辆本田CRV车只要13000元。徐某心动不已,随即联系网站客服,按照对方要求填写信息并通过网银转账500元订金。2天后,对方告知押车员已将车子运送至天台县,要求徐某支付余款12500元。徐某打款后兴冲冲等着去提车,结果对方又找各种理由要求他再付16870元,徐某这才恍然大悟自己是被骗了。警方提示:网上购物请选择正规网站,不要轻信虚假网站、QQ、论坛等发布的所谓超低价促销信息。此外,要求通过银行等直接汇款的9成以上为诈骗,务必警惕。案例5:“支付宝”发邮件称需升级——骗!案例介绍:小美在淘宝开了一家汽车用品店。去年2月底,一个“买家”来店里拍了一套汽车坐垫后发了一张截图,显示“本次支付失败”,并提示“由于卖家账号异常,已发邮件给卖家”。小美打开邮箱,果然有一封主题为“来自支付宝的安全提醒”的未读邮件。小美没有多想就点击邮件里的链接,按提示一步步进行了“升级”,期间几次输入支付宝账号和密码。隔天,小美发现账户里的8000多元余额被人以支付红包的形式盗空。要警惕收到的陌生邮件、文档、链接,不要轻易点击,防止木马病毒。如遇疑难问题,一定要找官方客服了解咨询,或拨打110求助。案例6:交了“保证金”才能付款——骗!去年7月,小于注册了一家淘宝店,在网上卖汽车用品。没多久,小店迎来了第一个“买家”,但拍下宝贝后,却称无法付款。随后一个自称“淘宝客服”的就找上门了,告诉小于需要签署保障协议,买家才能进行付款。小于按着“客服”教的办法,交了3000元“保证金”,开通了各种“淘宝服务”,结果钱交完了,“买家”和“客服”都不见了。淘宝交易流程不存在没有保证金便无法付款的情况。此外,卖家可上淘宝论坛学习如何识别真假网址及客服。案例7:代“刷信誉”先交“服务费”——骗!案例介绍:阿珍在淘宝网上开了一家卖袜子的小店。去年5月,她在网上看到可以帮忙“刷信誉”的广告,便心动了。加QQ后,对方要求先付钱才能帮其代刷,阿珍就向对方账户汇了1500元“服务费”。没过多久对方又称,需要阿珍再付3000元“保证金”。这下阿珍起了疑心,要求对方先刷一部分信誉再谈,对方却坚持要阿珍再汇款。阿珍越想越觉得可疑,要求对方退回1500元,对方却怎么都不理她了。阿珍这才明白,自己是被骗了。关于刷信誉类信息,请不要回复和轻信。尤其是让卖家先行付款的操作模式,十有八九是诈骗,钱款一旦支付,无法追回。而且淘宝杜绝刷信誉,请卖家诚信经营。案例8:“大客户”下单后要“回扣”——骗!去年7月,小罗的汽车用品淘宝店来了一个“大客户”。这买家自称是公司的采购,想要长期合作,但希望小罗给“回扣”。一番沟通后,买家很快用另一个旺旺号拍下1万多元的宝贝并付款,随后要求小罗将说好的近2000元“回扣”转给他。小罗转了回扣后,对方却申请了退款,因为“回扣”是通过支付宝直接转账的,无法申请退款,小罗因此损失近2000元。骗子以“回扣”之名,要求转账,钱直接进入对方账户,而支付宝订单,买家则可以申请退款。所以交易时,千万不要通过支付宝等直接转账,一旦转账,损失就无法挽回。案例9:兼职“刷信誉”——骗!去年暑期,琳琳在QQ群里看到一则兼职赚佣金的广告,一时心动,她加了对方QQ,填了“兼职申请表”。随后,被所谓8%的佣金所诱惑,在对方的步步引导下,琳琳陆续刷了120单游戏充值卡,直到卡里钱刷完。可是琳琳左等右等都没有等到返款到账消息,而对方的QQ离线了!琳琳这才恍然大悟,钱没赚到,反而被骗了1万多元。仅通过QQ或者电话联系的招聘往往是诈骗,需要你先掏钱的往往是诈骗。这些需要“刷信誉”的网站实际上都是一些无法退款的虚拟商品交易网站,一旦被骗,投诉无门。案例10:QQ上谈钱——骗!案例介绍:去年1月,小飞在家上网时,QQ上一个同学发来信息,说朋友要还自己钱,但自己卡掉了,想先把钱转小飞卡上,然后再由小飞转给他。小飞答应了,对方又说汇钱需要银行卡号、身份证及联系电话,小飞又全部告诉了对方。过了几分钟,小飞手机收到一个验证码,对方称只要告诉他这个验证码,钱就能到账了,小飞没细想就告诉了他。直到收到银行短信通知,小飞才发现自己卡里被消费了2200元。无论是给你打钱还是向你借钱,如在网上提出钱财交易请求,即便有视频画面也不要轻信,务必先打电话确认;同时要牢记,手机上收到的验证码,千万不能随意泄漏。案例11:投资发大财——骗!案例介绍:去年2月,华某看到一则炒股广告,称登录某网站申请会员即可获得牛股,日获利不低于7%。华某联系对方申请了会员并打了2万元到对方账户,第二天果真得到了21200元返款。随后,在一名指导分析师的引诱下,华某又陆续给对方打款46万元,结果这次对方没有返款,人也消失了。目前,各类金融投资类钓鱼网站已成欺诈主流之一,所谓的“会员制”、“天天返利”、“高额回报”、“翻倍分红”实为欺诈,一旦败露,骗子就关闭网站,遁逃无踪。案例12:中奖、贷款、办信用卡——骗!案例介绍:去年8月,裘某在网上看到一则无抵押贷款广告,于是联系对方表示想要贷款10万元。对方要求裘某先办一张银行卡并存入9000元“保证金”,随后对方又向裘某索取了银行卡号、密码及验证码。当天晚上,在对方的要求下,裘某又给对方银行账号转入1万元“手续费”。交了近2万服务费,贷款却迟迟没有动静,后来对方甚至联系不上了,裘某这才意识到自己是被骗了。请通过正规渠道贷款、办理信用卡。切勿轻信“无抵押贷款”、“办理信用卡”、“网络中奖”等诱惑性信息,需要你先拿出钱财的一定要警惕。扩展资料:防骗技巧:面对互联网上的种类繁多的诈骗犯罪活动,如何才能识破骗局、避免上当呢?建议您使用以下几种方法来避免受骗:(1)用搜索引擎搜索一下这家公司或网店,查看电话、地址、联系人、营业执照等证件之间内容是否相符,对网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正规网站的首页都具有“红盾”图标和“ICP”编号,以文字链接的形式出现。(2)看清网站上是否注明公司的办公地址,如果有,不妨与该公司的人交涉一下,表示自己距离该地址很近,可直接到公司付款。如果对方以种种借口推脱、阻挠,那就证明这是个陷阱。(3)在网上购物时最好尽量去在现实生活中信誉良好的公司所开设的网站或大型知名的有信用制度和安全保障的购物网站购买所需的物品。(4)不要被某些网站上价格低廉的商品能迷惑,这往往是犯罪嫌疑人设下的诱饵。(5)对于在网络上或通过电子邮件以朋友身份招揽投资赚钱计划或快速致富方案等信息要格外小心,不要轻信免费赠品或抽中大奖之类的通知,更不要向其支付任何费用。(6)对于发现的不良信息及涉嫌诈骗的网站应及时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参考资料:网络诈骗-百度百科
12例典型网络诈骗 案例1:远程协助——骗!案例介绍:去年6月14日,陈某在一家淘宝网店购买一台42寸标价2003元的电视机,但因操作失误多付了2003元。因退款心切,在客服的要求下,陈某加了对方QQ,让对方远程操控自己的电脑“帮助退款”,结果被对方分7次转走6万余元。警方提示:千万不要让陌生人远程操作你的电脑。因为一旦启动远程操控,任何人都可以在异地通过网络控制你的电脑。另外,淘宝交易需要加QQ沟通的,往往是诈骗。案例2:钓鱼链接——骗!去年4月15日,小邵在一家淘宝网店看中一辆摩托车,与店家一番讨价还价后,双方决定以4000元的价格达成交易。小邵拍下宝贝后,店家称淘宝上无法修改交易价格,另发了一个支付链接。小邵通过该链接打款后,店家就失去了联系,小邵这才发现被骗。警方提示:小心别中钓鱼链接的招。网络购物,尤其付款时,务必仔细核对网址,认清购物网站的域名,不要轻易点击对方发来的链接。案例3:诱取信息——骗!去年4月29日,小益在淘宝店买了一件衣服。隔天,一个自称淘宝客服的人加小益QQ,以订单异常为由,发了一个链接让小益登陆办理退款。小益点击链接并按要求输入了账号、姓名、密码、验证码等信息,随后账户里的2000多元就不翼而飞了。警方提示:务必保护好账户、密码、验证码等信息。当对方试图索取密码、手机校验码等信息时,十有八九是骗子,一定要提高警惕,千万不要透露。案例4:低价陷阱——骗!案例介绍:去年1月,徐某无意中进入一个买卖二手车的网址,发现其中一辆本田CRV车只要13000元。徐某心动不已,随即联系网站客服,按照对方要求填写信息并通过网银转账500元订金。2天后,对方告知押车员已将车子运送至天台县,要求徐某支付余款12500元。徐某打款后兴冲冲等着去提车,结果对方又找各种理由要求他再付16870元,徐某这才恍然大悟自己是被骗了。警方提示:网上购物请选择正规网站,不要轻信虚假网站、QQ、论坛等发布的所谓超低价促销信息。此外,要求通过银行等直接汇款的9成以上为诈骗,务必警惕。案例5:“支付宝”发邮件称需升级——骗!案例介绍:小美在淘宝开了一家汽车用品店。去年2月底,一个“买家”来店里拍了一套汽车坐垫后发了一张截图,显示“本次支付失败”,并提示“由于卖家账号异常,已发邮件给卖家”。小美打开邮箱,果然有一封主题为“来自支付宝的安全提醒”的未读邮件。小美没有多想就点击邮件里的链接,按提示一步步进行了“升级”,期间几次输入支付宝账号和密码。隔天,小美发现账户里的8000多元余额被人以支付红包的形式盗空。警方提示:要警惕收到的陌生邮件、文档、链接,不要轻易点击,防止木马病毒。如遇疑难问题,一定要找官方客服了解咨询,或拨打110求助。案例6:交了“保证金”才能付款——骗!去年7月,小于注册了一家淘宝店,在网上卖汽车用品。没多久,小店迎来了第一个“买家”,但拍下宝贝后,却称无法付款。随后一个自称“淘宝客服”的就找上门了,告诉小于需要签署保障协议,买家才能进行付款。小于按着“客服”教的办法,交了3000元“保证金”,开通了各种“淘宝服务”,结果钱交完了,“买家”和“客服”都不见了。警方提示:淘宝交易流程不存在没有保证金便无法付款的情况。此外,卖家可上淘宝论坛学习如何识别真假网址及客服。案例7:代“刷信誉”先交“服务费”——骗!案例介绍:阿珍在淘宝网上开了一家卖袜子的小店。去年5月,她在网上看到可以帮忙“刷信誉”的广告,便心动了。加QQ后,对方要求先付钱才能帮其代刷,阿珍就向对方账户汇了1500元“服务费”。没过多久对方又称,需要阿珍再付3000元“保证金”。这下阿珍起了疑心,要求对方先刷一部分信誉再谈,对方却坚持要阿珍再汇款。阿珍越想越觉得可疑,要求对方退回1500元,对方却怎么都不理她了。阿珍这才明白,自己是被骗了。警方提示:关于刷信誉类信息,请不要回复和轻信。尤其是让卖家先行付款的操作模式,十有八九是诈骗,钱款一旦支付,无法追回。而且淘宝杜绝刷信誉,请卖家诚信经营。案例8:“大客户”下单后要“回扣”——骗!去年7月,小罗的汽车用品淘宝店来了一个“大客户”。这买家自称是公司的采购,想要长期合作,但希望小罗给“回扣”。一番沟通后,买家很快用另一个旺旺号拍下1万多元的宝贝并付款,随后要求小罗将说好的近2000元“回扣”转给他。小罗转了回扣后,对方却申请了退款,因为“回扣”是通过支付宝直接转账的,无法申请退款,小罗因此损失近2000元。警方提示:骗子以“回扣”之名,要求转账,钱直接进入对方账户,而支付宝订单,买家则可以申请退款。所以交易时,千万不要通过支付宝等直接转账,一旦转账,损失就无法挽回。案例9:兼职“刷信誉”——骗!去年暑期,琳琳在QQ群里看到一则兼职赚佣金的广告,一时心动,她加了对方QQ,填了“兼职申请表”。随后,被所谓8%的佣金所诱惑,在对方的步步引导下,琳琳陆续刷了120单游戏充值卡,直到卡里钱刷完。可是琳琳左等右等都没有等到返款到账消息,而对方的QQ离线了!琳琳这才恍然大悟,钱没赚到,反而被骗了1万多元。警方提示:仅通过QQ或者电话联系的招聘往往是诈骗,需要你先掏钱的往往是诈骗。这些需要“刷信誉”的网站实际上都是一些无法退款的虚拟商品交易网站,一旦被骗,投诉无门。案例10:QQ上谈钱——骗!案例介绍:去年1月,小飞在家上网时,QQ上一个同学发来信息,说朋友要还自己钱,但自己卡掉了,想先把钱转小飞卡上,然后再由小飞转给他。小飞答应了,对方又说汇钱需要银行卡号、身份证及联系电话,小飞又全部告诉了对方。过了几分钟,小飞手机收到一个验证码,对方称只要告诉他这个验证码,钱就能到账了,小飞没细想就告诉了他。直到收到银行短信通知,小飞才发现自己卡里被消费了2200元。警方提示:无论是给你打钱还是向你借钱,如在网上提出钱财交易请求,即便有视频画面也不要轻信,务必先打电话确认;同时要牢记,手机上收到的验证码,千万不能随意泄漏。案例11:投资发大财——骗!案例介绍:去年2月,华某看到一则炒股广告,称登录某网站申请会员即可获得牛股,日获利不低于7%。华某联系对方申请了会员并打了2万元到对方账户,第二天果真得到了21200元返款。随后,在一名指导分析师的引诱下,华某又陆续给对方打款46万元,结果这次对方没有返款,人也消失了。警方提示:目前,各类金融投资类钓鱼网站已成欺诈主流之一,所谓的“会员制”、“天天返利”、“高额回报”、“翻倍分红”实为欺诈,一旦败露,骗子就关闭网站,遁逃无踪。案例12:中奖、贷款、办信用卡——骗!案例介绍:去年8月,裘某在网上看到一则无抵押贷款广告,于是联系对方表示想要贷款10万元。对方要求裘某先办一张银行卡并存入9000元“保证金”,随后对方又向裘某索取了银行卡号、密码及验证码。当天晚上,在对方的要求下,裘某又给对方银行账号转入1万元“手续费”。交了近2万服务费,贷款却迟迟没有动静,后来对方甚至联系不上了,裘某这才意识到自己是被骗了。警方提示: 请通过正规渠道贷款、办理信用卡。切勿轻信“无抵押贷款”、“办理信用卡”、“网络中奖”等诱惑性信息,需要你先拿出钱财的一定要警惕。
跪求网络诈骗的案例

男子9块9网购60瓶混装饮料,拆箱后傻眼了!商家是否涉嫌欺诈消费者?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相信有很多人都有网购的经历,因为很多人认为在网上购物的时候,虽然需要花几天的时间才能够收到货,但是网上的东西相对而言也会比较便宜,在货比三家之后也能够做出一个最好的决定,从而买到最适合的货物。男子9块9网购60瓶混装饮料,拆箱后傻眼了!商家是否涉嫌欺诈消费者?很多网友在看到这样一个新闻的时候,都觉得哭笑不得,因为男子在买商品的时候,很有可能没有看清楚商品的详情页,并且认为自己占了大便宜,所以就会兴高采烈的拆开快递,但是没有想到拆开这样一个快递之后,给自己带来的结果实在是让人觉得哭笑不得。男子以为自己花九块九买来了60瓶饮料,就是和普通的饮料完全一样的,但是没有想到购买过来的饮料仅仅只有一个钥匙的大小,而且很有可能里面的液体都是不能够饮用的。如果商家在商品的详情页当中没有对货物的规格进行相关的叙述,那么商家就应该承担相应的损失,并且要求商家退款。但是如果商家在商品的详情页当中已经对于货物的规格进行了非常仔细的叙述,顾客一进入商品的详情页就能够看得非常的清楚,那么商家就不需要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而且不存在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在这里需要告诉大家的是,希望大家在网购的过程当中能够擦亮自己的眼睛,因为很多东西在网络上售卖的过程当中都很有可能会存在一些问题。大家在买东西的时候可以货比三家,也可以挑选一段时间再去确定自己最想要的商品,只有这样子才能够保证自己不会出现吃亏上当的情况。
当然是的。这已经严重影响消费者的利益了,并且这明显就不是饮品。
饮料是各种混装饮料没错,60瓶的数量也足够,但就是瓶子的体积有些不太对,每个瓶子的大小甚至不如指甲盖,这样的饮料买来只怕是喝不了的,这些原来都是仿真玩具。
出现了非常严重的欺诈消费者,最后也会得到法律的制裁,当时还回到家里面向自己的老婆炫耀。收到货简直傻眼了。
男子9块9网购60瓶混装饮料,拆箱后傻眼了!商家是否涉嫌欺诈消费者?

有哪些消费者维权的经典案例?

一、“仅此一天”天天搞 虚假宣传终被罚【案例简介】2016年5月,消费者刘先生在“天猫网”某网店花29.9元购买了一件正在搞“仅此一天”促销活动的窗帘,事后发现该窗帘的宣传页面连续数天使用了“仅此一天”的宣传用语,于是刘先生向绍兴市12315中心投诉。【处理结果】经调查,发现该网店不仅连续使用“仅此一天”的促销宣传用语,且同一规格产品的促销价与平时售价相同。商家与消费者刘先生自行协商,补偿刘先生500元。绍兴市市场监管局袍江分局对当事人予以立案查处,认定当事人行为构成虚假宣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责令其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同时做出罚款3600元的处理。【案例点评】该案中网店虚假广告的销售行为属于典型的消费欺诈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违背了诚信原则,误导了消费者的购买意向,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对该消费欺诈行为启动“诉转案”,从而加大对虚假广告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净化网络消费环境,切实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二、“三无”侵权枕套网上卖 赔偿罚款示惩戒【案例简介】2016年9月,消费者张先生在天猫某旗舰店购买了一件58元的枕头套。货送到后,张先生发现该款枕头套无厂名厂址、成分、洗涤方式等产品标识,遂向该旗舰店所属的柯桥区12315投诉,要求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退赔。【处理结果】柯桥区市场监管局12315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向消费者张先生进行了解,并对该网店销售商品进行检查,发现该枕头套确实没有标注厂名厂址、成分和洗涤标识等。经调解,网店同意退货并赔偿消费者500元。同时,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此网店为生产厂家的其中一个批发商,生产厂家是以淘宝网上“一件代发”的模式进行销售(“一件代发”系指批发商负责网上接单后,实际由生产厂家代替该批发商直接向卖家发货的销售模式)。经查,该枕套生产厂家涉嫌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遂启动“诉转案”机制。经过严密的调查,认定该公司的行为构成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有关规定,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犯他人注册商标的枕套、被套,并处罚款人民币28000余元。【案例点评】该案中,枕套生产厂家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误导了消费者的购买意向,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对该消费欺诈行为,按照“新消法”退一赔三规定,加大惩罚性赔偿力度;启动“诉转案”,以行政刚性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3月15日,2017年度唐山市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公布。2017年,唐山12315护民生专项行动共受理消费者各类诉求49185件,热线电话数量比2016年上升82.97%,其中咨询40660件,投诉6539件,举报198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78.95万元。2017年,通过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进行投诉808件,占投诉总量的12.36%,办结案件808件,办结率为100%;举报181件,占举报总量的9.11%,办结案件181件,办结率为100%。案件一:经营者擅自使用用户信息,手机号被随意办理业务唐山消费者宋某于2016年7月份在滦县某电讯合作营业厅办理了套餐为每月188元的合约机业务。2016年9月份该电讯公司搞活动赠送用户宽带并返120元话费,消费者不想装宽带就没办理宽带手续,仅收到了120元的返费,2016年11月,消费者偶然发现其名下该电讯公司的三个手机号码及自己的个人信息均被电讯公司私自用来给他人办理了宽带业务,而且自己并不认识对方,于是消费者来到唐山市消协投诉该电讯公司,要求电讯公司进行赔偿。唐山市消协受理后,消协工作人员找到该电讯公司的市级公司,经查询发现消费者名下的宽带都是在滦县办理的,于是市消协联合滦县消协共赴滦县电讯合作营业厅调查了解情况。找到营业厅负责人后,该负责人坚称用宋某的手机号给别人办理宽带都是告知过消费者的,并经宋某本人认可的,消协工作人员让其出具有消费者签字认可的装机协议,该负责人则拿不出来,消协工作人员认为该负责人没有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说法,于是对其讲解了《消法》等有关法律条款,指出其侵犯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最终,经过调解,投诉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由该营业厅赔偿消费者各项损失共3500元解决。案件二:买到过期食品反被指责,消协维权依法获赔2017年11月9日,消费者杜女士带着孩子到唐山某商场购物,在超市购买了某品牌的饼干一袋,结账后还未出店门,孩子就迫不及待的打开包装食用,但在食用过程中,孩子表示饼干味道有点怪,杜女士连忙检查,发现饼干的保质期居然已经超期3个多月。杜女士随即找到超市的相关人员反映情况,但反遭指责,说其故意讹诈,杜女士一气之下来到唐山市消协进行投诉。消协受理后,及时与超市有关负责人取得联系了解情况,并组织双方来到消协进行当面调解。经过核实,消费者当时购物后确实没有离开商场,从吃饼干到发现饼干过期这一系列过程都是在商场内发生的,从而可以断定这袋过期的饼干就是在超市购买的,所以消协工作人员认为消费者有权就此事依法向超市进行索赔。超市的有关负责人也表示同意消协的这一结论,随后就超市工作人员之前对消费者的不当指责向杜女士进行了道歉,最终,经过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由经营者赔偿消费者经济损失1000元解决。案件三:美容过敏致纠纷,消协调解助退款消费者赵女士于2014年8月19日在唐山某商场购物时,美容院的销售人员向赵女士介绍美容院刚开业在搞活动,只需要几十元就可以享受保健按摩等服务,赵女士听了后很动心,随即接受美容院的按摩服务,在服务的过程中,美容院的服务人员又不断推荐赵女士购买其它的美容护理项目,于是从2014年8月份开始,消费者陆续在该美容院办理了多种美容护理项目,前后共消费了4千多元,期间一个项目交款一千多元后因为消费者原因无法继续接受服务,消费者提出退款要求,但美容院一直未退,后来又因消费者自身原因停做了一段时间,直到2017年初才再次继续护理,可昨晚护理的当天晚上,赵女士脸部就开始出现红肿并且出现很多红点,随后在药店购买防过敏药涂抹,于第二天一早就找到美容院,美容院负责人看了消费者脸部过敏情况,未给出具体的解决方案,只是让消费者先回去,之后赵女士又多次电话联系美容院要求解决问题,但一直没得到满意答复,于是来到唐山市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消协受理后,及时找到美容院的相关负责人了解核实情况,并组织双方当事人在消协进行了当面调解,赵女士要求退还未做项目的款项,并提出由于不再信任该美容院了,不想再继续做护理了,要求退还其它已做项目剩下的钱,而美容院一方表示未做的项目可以退款,但是已做的项目无法退,只能继续做,双方争执不下,对此消协工作人员就《消法》有关条款,对经营者进行了讲解和劝告,指出美容院的服务导致消费者人身安全受到损害,其理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消费者有权要求终止服务并要求退款,最终在消协工作人员有理有据的说服下,美容院的负责人表示愿意接受消协的意见,同意按照消费者的要求退款,使问题圆满解决。案件四:预付卡消费陷阱多,消协调处解争端2017年3月23日消费者袁女士到路北区某商场购物时,被某美容美体店的宣传广告和工作人员的现场讲解所吸引,被邀请进店参加抽奖活动,同时美容美体店还免费为袁女士做了全身按摩。在做按摩的过程中店里的工作人员向袁女士推荐该店的美容美体项目并且称该项目效果好、见效快、无副作用,袁女士听完介绍后支付了16900元,用于全身经络的按摩。但当晚回到家中发现胸前出现红肿、发痒、刺痛等症状,随即到医院诊治被鉴定为接触性皮炎。郭女士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了侵害,找到商家要求退还全部费用,但商家以各种理由拒绝了袁女士的要求,无奈之下袁女士找到了路北区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随后,路北区消协又陆续接到同是投诉该店的两位消费者投诉。路北区消协的工作人员对本案高度重视,立即与该店负责人取得联系并核实情况,但经营者拒绝调解。随后工作人员联合该店所在辖区的工商分局,共同对经营者宣讲法律,并言明利害关系,最终经营者同意退还三位消费者的办卡费用。案件五:办卡容易退卡难,消协依法化纠纷消费者张先生于2017年4月初在丰南某健身中心办了一张时效期为两年的健身卡,共花费2180元。办卡时,销售人员告知张先生,健身中心将于2017年5月18日正式营业,在5月18日之前开放的期间去健身,健身中心不会为您开卡也不会产生费用,并承诺在这段时间中发现任何不满意的地方,都可以随时退卡。当张先生5月1日去该健身中心健身时,因健身中心刚刚装修完毕,室内空气弥散着各种装修材料的味道,导致呼吸不顺畅,根本无法健身,便立即找到当时办卡的销售人员协商退卡,但销售人员却不予退卡,理由是张先生办卡时与健身中心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中有一条“口头承诺无效”的条款。销售人员就以此条款为理由拒绝退卡,张先生觉得不合理遂投诉到丰南消协。接到投诉后,消协工作人员详细了解了事情的经过,认为健身中心不予退卡的做法有悖于《消法》中规定的相关条款,并向商家阐明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面对消费者因工作变动、身体不适等特殊情况,商家应合理对待,妥善处理。最终,销售人员认识到了错误性,并愿意为张先生全额退款,张先生也表示很满意。案件六:地暖分水器漏水,消费者获赔13万元2017年3月6日,消费者曹女士向迁安消协高新区分会申诉:2017年2月6日中午,由于家里地暖分水器崩裂,致使木地板、家具、墙壁纸等多处被水浸泡,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她曾多次找到商家要求赔偿,但商家在现场勘查后只答应赔偿一部分,双方在协商一月后未果。受理了曹女士的申诉后,工作人员于当日上午到消费者家里勘察了解情况,基本确定了损失程度大概在10-15万左右;当日下午又找去经营者商店进行调查询问,核实情况。于2017年3月8日组织双方就赔偿额度进行调解。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本着对双方负责的态度,经过耐心细致的说服,宣讲法律法规,劝解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最终达成协议,由商家一次性赔偿消费者曹女士各种经济损失十三万元(130000元),别无其他争议。对此结果双方非常满意。案件七:奶粉勺子起纠纷,消协维权促和解消费者曹某于2017年2月28日在唐山某超市为自己的新生宝宝购买了4桶某品牌2段奶粉,由于导购人员的失误,将容量大于该2段奶粉的奶粉勺给予消费者,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按照说明上标注的30ml水配一勺奶粉的比例为孩子冲奶粉,孩子饮用近两个月的时间内,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便秘、腹泻相互交替的现象,对此情况消费者以为孩子身体方面出现了问题,多次带孩子去唐山妇幼保健院就诊,经过医生反复检查,均未确定明确的病因,但多位医生提到了孩子肠功能紊乱,消化不良,怀疑与喝的奶粉有关,同时,消费者先后在医院、药店、孕婴店、网上为孩子购买了多种药品及保健品服用,也未见明显改善。直到4月23日,消费者再次去商场买同款奶粉时,发现这次导购人员给的勺子比之前的要小,经过再三追问,导购人员承认之前给错了,消费者回去后用小勺给孩子按照规定比例冲奶喝了一段时间后,孩子症状改善,大便逐渐正常,消费者确定孩子的病因就是奶粉过浓导致的。事后消费者找到商场进行索赔,商场又找到厂家,但就赔偿问题一直未能协商一致,于是消费者来到唐山市消协进行了投诉。消协受理后,对事情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确定消费者情况属实,于是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依据《消法》有关规定,消协工作人员认为消费者由于缺乏专业知识,不知道奶粉配比应当使用的勺子大小,只能按照产品说明来操作,所以消费者本身没有过失,而商场导购人员作为专业人员,有义务有责任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的、符合标准的商品和服务,由于其提供了不标准的勺子,以至于孩子喝的奶粉浓度过大,虽然医院没有明确说明孩子的病因就是喝了过浓的奶粉,但从实际情况看孩子病因与奶粉浓度有直接关系,所以经营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对此说法,商场负责人表示认可,愿意承担消费者合理的支出损失,最终,在消协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由经销商对消费者进行了经济补偿,使问题圆满解决。案件八:商家违约拒退货,消协依法助维权唐山消费者匡某于2017年6月24日在唐山某家具商场订购了一套家具,其中包括床、床头柜和衣柜,当时双方约定8月10日前送到,消费者便先交了20000元的定金。而8月10日当天,经销商只是将订的床送了过去,其它的都没到货,而且床送到后消费者发觉异味很大,于是找到经销商提出退货要求,经销商拒绝退货,然后消费者又找到商场的负责人反映此问题,要求退货,但商场在与经销商协调后答复依旧,消费者对如此答复非常不满,于是来到唐山市消协进行投诉。消协受理后,消协工作人员找来商场负责人及经销商,对消费者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经销商认为已经送到的床没有质量问题,不能退,其它没到货的商品可以退货,但是消费者不同意这一说法,认为订购的家具为整体套系,风格一致,不可能单留一张床,同时床的异味也很大,所以坚持要求全部退货,双方对处理方案各执一词,使问题一度陷入僵局。面对这种情况,消协工作人员又反复多次与商场负责人及经销商进行沟通,对其说明有关床异味的问题,依据《消法》规定,商家对床是否合格负有举证责任,不能一说了之,应由其委托质检机构质检并出具相应的质检报告,否则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换一个角度说,消费者订购的是整套家具,做工和风格是一致的,因为商家原因导致不能全部到货,消费者留其中一张床有什么用?这就达不到购买整套家具的目的了,所以于情于理都不合适。最终在消协工作人员的劝导下,商场同意了消费者的退货要求,为消费者退了全部定金,使问题圆满解决。案件九:手镯有瑕疵,消协助换新消费者张女士于2017年2月14日到唐山某商场购物,当时正值情人节,商场搞活动黄金饰品打折,消费者觉得很划算,就挑中了一款带镂空文字的金手镯,一共花了7500元。佩戴二十多天后,消费者起床时手镯突然断了,消费者马上找到商场专柜协商,要求换货。但商场专柜的负责人看了后表示无法换货,只能焊接修复,或者按照旧金回收价回收,折现后消费者再补差价换新款,赵女士对这个解决方案不满意,认为焊接修复的话会有焊点存在,影响美观,加钱换新也无法接受,刚买了二十多天的手镯自己一直精心佩戴,还要花好几百才能换货,心理接受不了,双方协商未果,于是消费者来到唐山市消协进行投诉。消协受理后,及时找来了商场的负责人了解情况,经过查看,发现手镯断裂的部位位于手镯镂空文字的连接处,由于镂空的文字很大,导致手镯边缘的连接部位非常细,就是在最细的地方发生了断裂,对此情况,消协工作人员对商场的相关负责人摆事实讲道理,指出这款手镯的制作工艺存在瑕疵,如此细的连接再加上黄金这种材质比较软,消费者即便精心佩戴也会非常容易损坏,所以经营者应当按照《消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对于消协工作人员的说法,该负责人也表示认同,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由商场为消费者更换同款手镯解决,消费者表示满意。案件十:问题农药祸薯秧,消协出面获赔偿2017年10月25日,乐亭消协接到消费者投诉。消费者于9月底从乐亭县某农药店购买农药用于红薯种植,但使用后造成红薯腐烂秧的情况,给消费者造成了不小的经济损失。找到药店协商,药店拒不承认农药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只好找到乐亭消协讨说法。这是一起典型的涉农投诉案件,乐亭消协接到投诉后立即与消费者去现场堪查,情况与消费者描述一致。随后,工作人员当即找到药店负责人进行调解,向其讲解相关法律法规,最终商家同意为消费者一次性赔偿经济损失40000元整,使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案例简介】2016年5月,消费者刘先生在“天猫网”某网店花29.9元购买了一件正在搞“仅此一天”促销活动的窗帘,事后发现该窗帘的宣传页面连续数天使用了“仅此一天”的宣传用语,于是刘先生向绍兴市12315中心投诉。 【处理结果】经调查,发现该网店不仅连续使用“仅此一天”的促销宣传用语,且同一规格产品的促销价与平时售价相同。商家与消费者刘先生自行协商,补偿刘先生500元。绍兴市市场监管局袍江分局对当事人予以立案查处,认定当事人行为构成虚假宣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责令其停
【案例简介】2016年5月,消费者刘先生在“天猫网”某网店花29.9元购买了一件正在搞“仅此一天”促销活动的窗帘,事后发现该窗帘的宣传页面连续数天使用了“仅此一天”的宣传用语,于是刘先生向绍兴市12315中心投诉。 【处理结果】经调查,发现该网店不仅连续使用“仅此一天”的促销宣传用语,且同一规格产品的促销价与平时售价相同。商家与消费者刘先生自行协商,补偿刘先生500元。绍兴市市场监管局袍江分局对当事人予以立案查处,认定当事人行为构成虚假宣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责令其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同时做出罚款3600元的处理。
消费者维权方式:1、私下协商;2、和解纠纷;3、进行投诉;4、请求调解;5、申请仲裁;6、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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